原标题: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接B277版)
鉴于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瑞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业务监管规定》的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结合本次GDR发行实际情况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并将制定《公司章程(草案)》(详见附件)作为GDR上市后的适用制度,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相应制定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附件)有关内容。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GDR成功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合理防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境外市场惯例,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市场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今后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13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条件已经成就,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二至第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2-121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
● 本次担保金额:80,0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截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5.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为172.16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7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隆基乐叶在恒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调整,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美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共享该授信额度,同时由公司为隆基乐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245亿元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2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议案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2月27日
3、注册地点: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4、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7、与公司的关系: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隆基乐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在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5.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为172.16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7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2-124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西安星河湾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1日
至2022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1-11项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12-18项议案(请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不迟于2022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另行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5、6、8、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如有)。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10日9:00-2022年11月11日17:00
(三)报名及资料审核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会议酒店防疫政策要求,会场人数上限为50人。为便于会议组织,本次现场参会采取预报名方式,公司将对报名登记资料审核后,按股东报名先后顺序及时反馈报名结果。
预报名方式如下:在报名登记时间内(2022年11月10日9:00-2022年11月11日17:00),登录网址https://eseb.cn/ZlWklb8NLa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本次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上传现场参会登记资料。
预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如会议酒店根据防疫要求对会场人数上限做出调整,公司将及时与报名股东沟通。
(四)现场参会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11月21日11:30-13:50持登记资料原件,在会议地点西安星河湾酒店经现场审核后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群聚集,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鉴于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敬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并积极配合公司会议组织安排,确保顺利参会。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路8369号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7100184
4、联系电话:029-81566863、029-86519912
5、传真:029-866896016、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2-125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8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594号文《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日实际发行2,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募集资金人民币2,761,26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1月8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90004号验资报告。
2、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于2022年9月30日,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2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202号文《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837,504,000股新股。本公司向截至2019年4月8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隆基绿能全体股东(总股份2,790,803,535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4.65元/股,最终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833,419,46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75,400,498.30元,扣除发生的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828,017,156.35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7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2360004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于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1,031,088,294.65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 年6 月15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092号文《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已于2020年7月31日实际发行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955,482,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 年8 月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 第0699 号验资报告。
2、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于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815,012,963.00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 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0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3561号文《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实际发行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6,964,962,200.00 元。上述资金于2022 年1月11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 第0030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于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1,689,926,746.79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2,797,990,976.98元。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不适用
3、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参见附件1。
4、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175,791,495.99元和938,284,458.86元分别投入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和5GW单晶硅片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7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290002号《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7年11月24日,隆基绿能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4,075,954.8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闲置及未使用完毕情况
(1)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6月27日,上述40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借款已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于2018年12月建设完毕后,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累计利息净收入69,286.94万元,鉴于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上述结余资金低于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 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6、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效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二)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2,597,440,677.89元。公司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11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21,698.82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项目余额,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中的 120,000 万元用于新建宁夏乐叶年产3GW 单晶电池项目,剩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8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 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决定将原用于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建设的2018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变更为102,000万元用于泰州乐叶年产4GW单晶电池项目建设,剩余的19,390.28万元(截至 2022年1月31日项目余额,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 2018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参见附件3。
4、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146,135,805.88元和403,195,869.13元分别投入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和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3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02360029号《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19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9,331,675.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临时闲置及未使用完毕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① 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00,000,000.00元(其中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上述 800,000,000.00 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借款已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② 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财务中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
(2)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① 2020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于 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决定将宁夏乐叶年产 5GW 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21,698.82 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项目余额,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中的 120,000 万元用于新建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剩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滁州乐叶年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4,753.39万元和累计利息净收入2,932.51万元,合计17,685.9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② 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8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决定将原用于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建设的2018年度配股结余募集资金变更为102,000万元用于泰州乐叶年产4GW单晶电池项目建设,剩余的19,390.2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20,580.31万元差额1,190.03万元为账户产生的利息。
(3)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3,108.83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6.61%。上述募集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是:①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0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7,777.56万元,其中3,948.18万元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用于该项目的尾款支付;3,829.38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累计利息净收入;②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701.04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累计利息净收入;③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已于2020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13,181.18万元,其中11,785.69万元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用于该项目的尾款支付;1,395.49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累计利息净收入;④泰州乐叶年产4GW单晶电池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仍在建设期,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81,449.05万元将按照计划继续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
6、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4。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效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 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3,907,423,845.79元。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5。
2、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2年2月21日,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产能布局调整,公司计划将其中8条产线及配套设备搬迁至银川已建成厂房内实施,实施主体由陕西乐叶变更为陕西乐叶和宁夏乐叶共同实施,实施地点将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变更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和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以南、宏图南街以东,项目名称将由“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结项并将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建设嘉兴隆基年产 10GW 单晶组件项目,剩余的31,695.06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项目余额,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7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将2019年可转债募投项目“银川年产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实施主体由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银川市西夏区宝湖西路552号(银川光伏厂区地址)变更为银川市西夏区宝湖西路552号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15号(银川隆基厂区地址)。
3、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参见附件5。
4、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123,599,051.07元和251,346,548.38元分别投入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 单晶电池项目和银川年产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018号《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2020年8月26日,隆基绿能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4,945,599.4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闲置及未使用完毕情况
(1)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① 2021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00,000,000.00元(其中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1月29日,上述1,00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借款已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② 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授权财务中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3月2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
(2) 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结项并将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于建设嘉兴隆基年产 10GW单晶组件项目,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剩余结余资金31,695.0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31,695.25万元差额0.19万元为账户产生的利息。
(3) 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1,501.3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6.30%。上述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是:①银川年产15GW 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4,533.75万元,其中3,969.50万元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用于该项目的尾款支付;564.25元为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累计利息净收入;②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16,967.58万元,其中16,523.27万元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用于该项目的尾款支付;444.31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累计利息净收入;③嘉兴隆基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仍在建设期,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59,999.96万元将按照计划继续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
6、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6。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效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 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1,876,686,253.83元。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7。
2、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不适用
3、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参见附件7。
4、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闲置及未使用完毕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7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述3,50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借款暂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18,992.6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4.14%。上述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是:西咸乐叶15GW电池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仍在建设期;宁夏乐叶年产 5GW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3GW) 尚在筹备中,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518,992.67万元将按照计划继续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
6、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8。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公司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效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7年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分别按《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8年配股说明书》、《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募集资金。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
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280,000.00万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76,126.00万元,差额部分调整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投资金额。
注2: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已于2018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该部分差额由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净收入3,299.91万元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注3: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5GW单晶硅片项目于2018年9月建设完毕。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该部分差额由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累计利息净收入373.19万元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附件2
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使用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投资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4
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项目投资实现效益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使用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项目投资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2018年度配股说明书》,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建成后需经历产能“爬坡”阶段,投产首年达产率约为60%,因此2020年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实际承诺效益为12,682.20万元 。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2020年度实现效益-5,207.30万元,低于承诺效益,主要原因除受疫情以及供应链阶段性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外,主要是滁州乐叶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产品技术方案进行了调整和改造,并对部分设备一次性计提了27,937.49万元减值,如果剔除该因素影响,2020年该项目实现效益18,539.56万元,已实现承诺效益。2022年1-9月实现效益13,922.24万元,低于承诺效益,达到承诺效益的87.82%。本期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维持高位,电池、组件环节盈利承压,同时上游的价格上涨还抑制了下游部分需求,导致行业开工率有所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所致。
附件5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6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实现效益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使用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7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本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西咸乐叶15GW电池项目尚在建设期,差异金额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注2:截至 2022 年9 月 30 日,宁夏乐叶年产 5GW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 3GW)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附件8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实现效益对照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西咸乐叶15GW电池项目尚在建设期,故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宁夏乐叶年产 5GW单晶高效电池项目(一期 3GW)尚在筹备期,故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2-126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19:00-20: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和电话会议
●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30日(星期日)11: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和电话会议的互动方式进行,公司管理层将就投资者关心的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19:00-20:00
(二)召开方式:网络和电话会议
(三)参会方式:
(1)网络参会方式:
a.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AaNG5
b.手机端参会:登陆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平台”小程序,搜索“601012”进入“隆基绿能(601012)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
(2)电话参会方式(参会人密码: 433151)
+86-4001888938(中国)
+852-30183474(中国香港)
+886-277031747(中国台湾)
+1-2025524791(美国)
+44-2034816288(英国)
+65-31634284(新加坡)
+86-01053827720(全球)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答环节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30日(星期日)11: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信箱[email protected],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先生、财税管理部总监吴海燕女士、会计管理总监粟红波先生。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29-81566863、029-86519912
(三)联系传真:029-86689601
(四)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2-127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二、本次发行方案
1. 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其以新增发的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GDR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转换率确定。每份GDR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
(下转B27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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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10-29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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