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64名食品涉罪人员被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温州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对64人作出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他们均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刑,已刑满释放,但终身不得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1月4日从鹿城区检察院了解到,这64人涉及64起食品安全犯罪案,如经营成人用品店的何某销售来历不明的性保健品,被检出含西地那非成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介绍,《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据鹿城区检察院介绍,这批案件办理时市监部门和法院的相关信息还未打通,今年检察院在开展从业禁止相关案件“回头看”时发现线索,向市监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对64人采取监管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复函,已对64起案件进行审查办理,与法院建立涉食品从业禁止案件流转机制,确保刑罚、行政处罚闭环处理,对其中13起案件已作出从业禁止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个人名单与审批窗口黑名单,51起案件正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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