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湖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交警总队在辖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严管“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查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行为。
红网时刻新闻11月17日讯(记者 肖帅 通讯员 邓彪)今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于11月15日,由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以超速行驶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为主题的统一行动。此次为华东、中南片区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第一个行动日,片区指挥长、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汤向荣,各省(市、自治区)交警总队主要领导深入重点地区、国省道及高速公路沿线驻点检查。
行动日当天,13省(市、自治区)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18572人次,警车32202台次,查处超速行驶24789起,疲劳驾驶1634起,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190674起,酒醉驾2912起,移交非法营运23起,倒查追责企业221家,排查治理道路隐患952处。
全国冬季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由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全国共分为三个大片区,其中华东、中南地区贯通东西、承接南北,是东南部长三角、珠三角沿海城市与西部、北部内部地区相连的交通枢纽,道路路网四通八达,物流运输长年繁忙,区域性、季节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较为突出。整治行动期间,13省(市、自治区)公安交警部门将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为重点道路,严管“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查超速、疲劳驾驶、酒驾醉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重点违法行为。各地互把源头、互守关口,强化全域数据碰撞,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在外省有行驶轨迹,以及长期跨区营运的重点车辆,加强信息转递和协查管控,确保片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在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恶劣天气应急保障、源头隐患溯源治理、疫情道路交通安保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加强省际路段管控,并会同属地交通运输等部门推动严格落实“一次违法、联动处罚”措施,督促源头企业强化行业自律,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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